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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系列解读⑦ |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又实现了推动污染防治在“十三五”“坚决打好”的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转变为“十四五”的“深入打好”。《若干措施》为陕西省“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清晰勾勒出了加快建设美丽陕西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为便于更好理解
《若干措施》相关内容
切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

本系列予以逐一解读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成效突出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生态处扎实推进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配合省秦岭办开展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回头看”工作以及2022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巡查工作。推进实施秦岭生态环境监管与修复治理示范项目,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典型区开展了调查评估工作,并对人类活动的生态影响进行了分析。开展2015-2020年秦岭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在秦岭区域初步布设159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探索构建秦岭区域生态监测网络。2022年1-5月,秦岭区域53处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汉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2021年,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级为“优”,生态环境质量评价(EI)指数同比上升0.32。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达到96%以上。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深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21〕53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生态处组织编制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目前拟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启动实施秦岭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机制及早期预警研究等项目,开展了秦岭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重点区域调查监测及评估。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生物多样性宣传工作方案》,策划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宣传,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强化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开展我省2019-2020年省级自然保护区311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实地核查工作,目前311个疑似问题已全部核实,其中无需整改点位240个,整改完成58个,正在整改点位12个,未整改1个。正在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实地核查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我省“绿盾2017-2021”专项行动涉及问题点位共计2770个(包括正在核查中的最新下发的2021国家级重点点位24个),已整改完成点位2714个,销号2640个,整改完成率97.98%,销号率95.3%。指导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提升问题整改效率,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的监管。

(四)生态示范创建不断深入


2022年以来,生态处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中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持续丰富创建内涵,宣传扩大创建影响力。上半年,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要求,先后赴当地组织召开汉中市、千阳县、华阴市、澄城县、宝塔区、商州区等6市县(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评审会,通过规划4个。2022年6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暨第一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目前10多个县区正在进行申报。研究筹备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创工作和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抓点示范”工作调研。


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生态处将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围绕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大局,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自然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持续用力,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抓好2022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季度开展调度,确保秦岭考核任务全面完成。构建秦岭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监测站整合或优化秦岭区域现有大气、水、土壤监测站点,布设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初步构建秦岭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二)强化“绿盾”自然保护地督查


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巡查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指导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和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创工作。组织好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开展好抓点示范工作。

(四)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


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编制《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完善机制体制,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推动秦岭外来物种入侵机制及早期预警项目实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供稿:生态处

往期回顾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系列解读④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专家解读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以高质量数据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系列解读③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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